工会帮忙维权患矽肺病工人获赔
广元工会网 http://www.gyszgh.cn/   发布时间:2016-01-14  点击量:4315   来源:广元日报

  虽然已经过去半年多了,但家住利州区上西片区的何宇(化名)回想起这几年艰难的维权路,依然感慨万千。

  何宇说:“在我为矽肺病讨说法心力交悴的时候,是市总工会律师团及时伸出了援助之手,在他们的协调帮助下,我的权益得到了维护,也是为我要回了一个公道。”

  粉尘吸进了肺里

  2010年5月1日,何宇与我市某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书(劳务派遣)》,合同期限为2010年5月1日至2012年4月30日。

  随后,他被派遣到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基础处理分局承建的工程工作,先后在甘肃省碧口苗家坝水电站、甘孜州长河坝电站从事钻工工作。“工地现场粉尘满天,可以用不见天日来形容。我们就是在这样的环境下工作。”何宇这样描述自己的工作环境。

  渐渐地,何宇觉得呼吸困难、胸闷、易感冒。那一年年底,他被多家医院诊断疑似矽肺。何宇多次要求劳务派遣公司进行职业病鉴定,均遭到拒绝。“当时身体的不适能够忍耐,我便继续在工地干活。一直到了2012年7月,突然被告知公司已单方面解除了劳动合同,并且拒绝让我做离职体检。”何宇说。

   一个月后,何宇回到广元,开始了他曲折的维权道路。

  法律援助点燃希望

  “摸不到门路,身体状况也不允许自己长时间奔走,事情没有一点进展。”一开始,何宇想通过自己的努力维权,可是很快,他便感觉力不从心。

  “去市总工会申请法律援助吧。”听了朋友的劝告,何宇走进了市总工会的大门。得知他的情况后,市总工会职工法律援助工作站指派四川力发律师事务所的程国民、喻维新律师承办。

  “帮助何宇维权,最关键的是要进行职业病鉴定。”程国民律师的一句话点明了要害。根据法律规定,如果申请职业病鉴定需要明确何宇的工种、岗位,而这正是《劳动合同书(劳务派遣)》中缺乏的内容。

  大热天里,援助律师三番五次地往劳务派遣公司跑,磨破嘴皮地跟相关负责人说,希望公司能就何宇职业病鉴定签字盖章,但被公司拒绝。眼见沟通无果,2012年9月26日,援助律师决定向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提起劳动关系确认,请求裁决该劳务派遣有限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违法,并明确何宇的工种、岗位。由于材料准备充分,两个月后,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经过审理裁决,劳务派遣有限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违法,并明确了何宇的工种、岗位。

   2013年11月2日,市疾控中心诊断何宇为矽肺二期。2014年4月24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他所患矽肺病为工伤;2014年6月17日,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他所患矽肺病为四级伤残。

  在援助律师的努力下,案件稳步向前推进,何宇内心的焦躁也渐渐平息。

   证据是权利得到保障的基础

  收到职业病伤残程度鉴定结论后,援助律师代理何宇又数次与劳务派遣公司协商,在法律认定的事实面前,该公司的态度终于有所转变。双方最终于2014年7月14日达成一致意见,由劳务派遣公司向何宇支付一次性工伤伤残补助金45958.5元。同时,公司凭票报销何宇2012年5月至2014年4月期间以个体名义缴纳的医疗保险费用4140元,按照相关规定继续缴纳社会保险。

   自2014年7月1日起,何宇按月在社会保险基金领取伤残津贴1641元。同年9月,何宇领取到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至此,劳务派遣工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了有效维护。

  回顾援助何宇维权过程中的点点滴滴,程国民律师感慨颇多。“现在,何宇的生活和就医有了基本保障。案件得以圆满解决,除了市总工会的关心和律师团的帮助,也得益于他自己具备的证据意识。”

  原来,何宇在当初入职体检时,便自行复印了一份体检报告,充分证明了当时自己的健康状况。同时,他还妥善保管了《劳动合同书(劳务派遣)》的副本。

   “职工维权,掌握必要的证据是权利得到保障的基础。”受职工法律援助工作站指派,已代理20余件维权案件的程国民律师表示,现在,务工人员缺乏证据意识可能致使案件办理困难重重,希望广大务工人员树立维权意识,及时妥善保管好相关证据资料,为自身权益作出更好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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